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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4 年,迪克·格雷斯(Dick GRACE)離開美國海軍陸戰隊後,在舊金山成為一名證券經紀人,同時與妻子安(Ann)在奧林達(Orinda)舒適的郊區撫養 Kirk、Mark 和 Kim 三子。到了 70 年代中期,當孩子們步入青春期時,搬到鄉間生活的想法開始散發出某種魅力,而一座略高於他們預算、破舊的維多利亞式建築,既成為他們的挑戰,也成為他們的避風港。在如今這個遍布精品酒莊的世界裡,很難相信 1976 年的納帕谷真的存在過。當時,那不過是另一個農業地區,西梅乾和核桃與葡萄一樣是可行的作物,豬場則散布在景觀之中。
格雷斯家族莊園葡萄園(GRACE FAMILY ESTATE VINEYARDS)種植了來自不遠處著名波雪(Bosché)葡萄園的插條,起初只是家族的一項嗜好。1978 年,第一批葡萄由家人和朋友採收,裝在旅行車後車廂裡運往附近的凱慕斯酒莊(Caymus Winery)。已故的凱慕斯家族族長查理·華格納(Charlie Wagner)品嚐了一把這些 1978 年的首批葡萄後,驚呼:「你知道嗎,迪克,這葡萄真他媽的好!」於是,納帕谷首批指定葡萄園葡萄酒之一便誕生了。
格雷斯家族莊園葡萄園開始嶄露頭角。
隨著對加州葡萄酒的興趣日益濃厚,格雷斯家族莊園葡萄園迅速成為第一款「邪教」葡萄酒,這對迪克和安來說,就像對其他人一樣令人意外。話雖如此,我們不要忘記,迪克在軍隊中的經驗,加上他追求完美的態度,確保了沒有任何偷工減料。即使這只是一項嗜好,也必須做得正確。
最幸運也最機妙的是,這個家族定居的地方,擁有極其適合釀造卓越赤霞珠葡萄酒的微氣候和土壤。
